為進一步增強豐臺街道轄區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輔助性業務的工作力量,依據《豐臺區街道(鎮)公開招聘協管員暫行辦法》,經研究決定,豐臺街道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協管員2名,現將相關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現擬公開招聘城市協管員2人(公益性協管員)。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需滿足以下四類其中一項):
1.女性滿四十周歲以上、五十周歲以下人員(1974年12月1日至1984年11月30日之間出生)和男性滿五十周歲以上、六十周歲以下人員(1964年12月1日至1974年11月30日之間出生);
2.殘疾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人員(現役軍人配偶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4.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失業一年以上人員需連續中斷繳費1年以上)。
(二)北京市豐臺區城鎮戶籍人員,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有勞動能力,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語言表達能力;
(三)其它應符合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報考;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體可視部分不得有紋身;
4.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語言表達、公文寫作能力,能熟練使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
5.本次招聘實行統招統分,工作中服從崗位調劑,服從街道城市協管員隊伍體制改革的統一安排;
6.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役軍人、現役軍人配偶、有基層工作經歷者優先錄用。
7.招聘單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工作職責
協助街鎮做好黨群、社區建設、民生保障等社會服務相關工作。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于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1)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本人變更頁復印件,需復印在一張紙上,可正反面復印;
(4)本人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5)本人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1992年10月至今)。
(二)報名地點
報考人員需填寫《豐臺街道招聘城市協管員報名表》,報名地點:豐臺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詳細地址:豐臺區文體路58號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聯系電話:010-83936958),由豐臺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對報名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核。
(三)考試
1.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成績在豐臺人社微信公眾號云招聘欄目公示;
3.考試工作由便民服務中心組織實施、紀工委(派出監察組)監督。
(四)考察與體檢
1.按照應聘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對象需提供能夠勝任工作的本人體檢合格證明(需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和無犯罪記錄材料。體檢費用自理。條件不合格或者自動放棄的,取消錄用資格。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便民服務中心、紀工委(派出監察組)、黨群工作辦公室、市民活動中心負責。
(五)公示
1.街道將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豐臺人社微信公眾號云招聘欄目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2.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3.在公示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正式聘用的或應聘人員明確表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可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
公示工作由豐臺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組)、黨群工作辦公室、市民活動中心負責。
五、聘用與管理
(一)按照崗位相關要求,實施招聘,簽訂勞動合同。不服從崗位分配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公益性協管員與豐臺街道市民活動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簽訂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后終止,無經濟補償金。
(三)工資待遇。工資發放由市民活動中心負責,按照街道相關文件執行,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相關提示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及時關注豐臺人社微信公眾號云招聘欄目公告,并保證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因本人未及時查看公告以及微信公眾號或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應聘者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者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單位對資格審查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四)報考人員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五)考生應服從招錄單位的工作安排,不服從的不予招錄。
七、聯系方式
豐臺街道便民服務中心:010-83936958
豐臺區人民政府豐臺街道辦事處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