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學信網下載的學歷學位證明;
5.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說明(如參演劇照、說明書等書面材料);
6.個人簡歷。
請按上述順序將材料裝訂好。于截止日期前郵寄至北京人藝人事處(標識“簡歷”),或交送到北京人藝收發室。未填送《報名登記表》者將不予受理應聘。
(三)資格審核。報名截止后,將集中對應聘簡歷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應聘條件者將被列入候考名單。
四、招考程序
(一)各崗位考試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演員崗位:專業初試、專業復試、實習考察、最終面試。
道具、舞臺效果、化妝技術、舞臺繪景、裝置崗位:筆試、專業考試、初次面試、實習考察、最終面試。
筆試內容以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為主,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專業考試(含專業初試、專業復試)、初次面試均為合格性考核,結果為合格者進入實習考察。專業考試和初次面試成績公示只公布合格與不合格。
最終面試后,結合考生前期成績、實習表現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考察人選。擬聘用考察人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最終面試結果將以公示擬聘用考察人選形式進行體現。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與政審
按照考試、考察結果安排擬聘用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并開展相關政審工作。
(三)公示及聘用
經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我院官網人藝公告欄目中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凡經資格審核或考試、考察后未被聘用的人員,簡歷及附帶材料恕不退回。
(二)應聘者需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三)本次招聘采取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考生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手機號碼正確并保持暢通。未入圍者均不另行通知。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應聘者負責。
(四)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落戶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