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朝陽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朝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朝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和《朝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保障規定》。這是朝陽市規范公安機關輔警管理的首個政府規范性文件,從法律層面解決了制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職業發展和待遇保障問題,標志著朝陽市輔警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建設邁入全新階段。
警務輔助人員是公安機關的重要力量,為公安機關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提供了重要補充。但一直以來,警務輔助人員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責權限不清、職業保障不高、作用發揮有限等長期困擾輔警隊伍管理的難點和痛點,影響了公安整體質效。為破解難題、突破瓶頸,朝陽市公安局黨委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公安工作會議精神,以推動輔警規范管理為抓手,強化頂層設計,開展多輪調研,全面了解輔警招錄、使用、管理、待遇等方面的現狀和重點、難點。在此基礎上,根據中央、公安部和省等不同層面法律法規文件和相關文獻資料,最終形成了《朝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朝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和《朝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保障規定》,經過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印發實施。
《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定主要對輔警的職責權利、招聘使用、權益保障、監督管理等作出規定,輔警工資福利、社會保險、服裝裝備等日常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輔警層級化管理方面,實行七級管理,設立與工作年限、工作績效掛鉤的層級晉升制度。明確輔警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層級工資三部分構成。建立層級與薪酬動態調整機制后,首次套改輔警工資人均普遍上漲,而且逐年上漲,打通職業晉升發展通道,進一步增強輔警隊伍的責任感、使命感、歸屬感和榮譽感。
【來源:朝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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