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呼瑪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經呼瑪縣人民政府批準,呼瑪縣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23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標準和程序。采取發布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取。
二、招聘計劃
呼瑪縣公安局本次招聘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崗位為一般勤務輔警崗位,聘用人員依法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履行勤務輔警崗位職責。此次計劃招聘2個崗位23人,其中,崗位一:男,18人;崗位二:女,5人。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畢業證);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四)應聘者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含1988年04月04日至2006年04月03日期間出生含當日)。
(五)限呼瑪縣行政區域內戶籍(原籍為呼瑪縣的退役士兵和高校畢業生,因服兵役和升學戶口已遷出,但現尚未遷回呼瑪縣的,可以報名)。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錄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評、體檢標準。
(七)身高要求:男: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
(八)自愿從事輔警工作,服從公安機關工作安排,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保密意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由呼瑪縣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呼瑪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微信搜索“呼瑪縣公安局”)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報考人員可查閱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等,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2日)。
(二)報名時間及事項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7日
報名地點:呼瑪縣公安局二樓大廳西側信訪辦公室
聯系電話:呼瑪縣公安局0457-3517377
(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2.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律用A4紙張復印)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學信網”下載打印);其中退役軍人是高中(中專)學歷需提供高中畢業證原件及相關證明復印件各一份;
(2)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3)下載并用A4紙打印《2024年呼瑪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1)、《2024年呼瑪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2024年呼瑪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考生患病經歷和有關情況承諾表》(附件3)各1份,將表中相關信息填寫完整并貼好照片,簽名必須本人手動填寫。
(4)需同時將上述所有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打壓縮包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壓縮包名稱為“姓名+電話”)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缺少報名所需材料的,需在報名結束前補充缺少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報考。
報名結束后,報名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低于3:1的,按相關文件規定,經警務輔助人員工作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報招聘方案核準部門同意,可縮減該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具體事宜請密切關注呼瑪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
資格審查從報名開始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對報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四)繳費標準
參照《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繼續收取考試費的通知》(黑財稅〔2020〕3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45元,面試不收費。
(五)政策性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筆試成績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隸屬于公安系統政法專項編制內,因公犧牲、致殘人員的配偶、子女;
3.因公犧牲、致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4.退役軍人;
5.見義勇為人員。
特別說明:符合筆試成績加分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其中:烈士、隸屬于公安系統政法專項編制內因公犧牲或致殘人員、因公犧牲或致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需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和退役軍人登記表復印件1份(退役軍人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見義勇為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符合筆試加分要求的人員,只享受一次加分,不累計加分。
五、招聘考試
(一)體能測評
本次招聘預先進行體能測評,由縣公安局、教育局聯合組織體能測評,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評分標準表》(附件4)、體能測評以百分制評分,按得分30%比例計入總成績。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進入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成績將在呼瑪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3個工作日。
(二)筆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準考證》為準。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公安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以《公安基礎知識》為主,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在呼瑪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示3個工作日。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加分。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規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與擬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特殊情況經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招聘方案核準部門同意,可降低開考比例。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在呼瑪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告通知為準。進入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每人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求職意愿與擬任崗位的能力、業務知識、綜合素質、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計算,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分數×30%+(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成績相同的,具有優先聘用情形者優先確定體檢人選(1.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輔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3.警察類、政法類院校或者政法專業畢業生;)。若無優先聘用情形,需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體檢測評。考試總成績在呼瑪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
六、體檢及政治考察
(一)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由呼瑪縣公安局負責聯系呼瑪縣人民醫院具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政治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及公安部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政審不合格或放棄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呼瑪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個月(含試用期6個月)。
(二)合同期。合同期滿后,視雙方意愿議定續簽。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遞補。參加過本次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從考試結束總成績公示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如出現人員空缺,可依次遞補。
八、工資待遇
依據文件規定,此次招聘的輔警試用期內發放月基礎工資(含個人承擔四險一金部分),執勤期間,按相關規定給予工作勤務補貼。試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實行層級化管理,薪酬待遇與輔警層級掛鉤。所招聘輔警依法享有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待遇。
九、有關說明
(一)關于落入呼瑪縣行政區域內戶籍、符合加分政策時限計算等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含當日)。
(二)凡每個環節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等個人原因導致影響考試聘用的,由考生個人承擔后果。
(三)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呼瑪縣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呼瑪縣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呼瑪縣公安局0457-3517377
紀委監督電話:呼瑪縣紀委、監委139457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