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是財政部所屬事業單位,專門為我國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大中型企業以及社會中介機構培養會計和審計高級專業人才。我院現啟動教務部教學管理崗招聘程序,擬接收留學回國人員1名(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接收對象、崗位及標準
(一)接收對象
在回國2年有效派遣期內且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接收崗位及條件
教務部教學管理崗1人,要求經濟學類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
(三)接收標準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覺悟,擁護黨和國家路線綱領,遵紀守法、作風端正、為人誠實。
3.所學專業符合崗位需求,專業知識扎實,學業成績優良,已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4.愛崗敬業,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5.符合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的其他條件。
二、接收程序
1.報名。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19年7月14日17點截止,報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接收留學回國人員報名表》(附后),同時提交身份證、在校期間成績單、《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檔案保管證明》本人護照、簽證、出入境記錄等材料電子版(掃描件),一并發送至,郵件標題名為“接收留學回國人員+崗位名稱+姓名+高校人才網”。報考者信息將被嚴格保密,所有資料恕不退還。
2.資格審查。根據接收標準和要求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并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確定初試人選。
3.初試。進入初試的人員將以電話方式通知,未進入初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初試將于7月中下旬在北京進行。
4.復試。依初試成績高低,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名單,進入復試的人員將以電話方式通知,未進入復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復試將于7月中下旬在北京進行。
5.體檢和考察。綜合考慮面試人員各方面表現,依照接收計劃以1:1的比例組織開展體檢、考察工作。
6.就業報到和落戶手續。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接收人選,將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提供的資料務必詳盡、真實。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2.考生在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務必準確,期間如有變化請及時反饋。
3.已報名考生,若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此次公開接收的任何一個工作環節,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4.聯系人:曹倩玉,聯系電話:010-64505114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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