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朝陽市龍城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朝陽市龍城區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輔警30人(其中:男24人、女6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龍城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0日(含)期間出生];
3.戶籍要求:雙塔區戶籍、龍城區戶籍;
4.學歷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5.其他要求:
(1)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文身,無殘疾。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矯正視力在5.0以上,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其他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無其他嚴重疾病;
(2)報考人員應能夠適應倒班、夜間執勤等工作。
6.具備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本公告取得相關學歷證明時間、戶籍遷入日期的時間應在公告發布之日前。
(二)優先招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專門矯治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在職輔警;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薪資待遇
聘用期間薪酬按照《朝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保障規定》標準執行。
四、實施步驟
(一)發布招聘公告
報考人員登錄朝陽市龍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ylc.gov.cn/),下載并填寫《龍城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龍城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報考人員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3)。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6時30分)。
報名地點:龍城區政務服務大廳辦公樓二樓大廳45、46號窗口進行報名(朝陽市龍城區龍城大街168號)。
2.報名要求和資格審查
報名者自行下載《龍城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好后打印并粘貼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需本人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需提供下列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打印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兩份,粘貼好照片,簽名必須手填;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學信網學歷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明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二維碼有效期選“最長期限”);
(6)銀行部門出具的近12個月《個人信用報告》1份;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與報名表粘貼照片同版,背面寫上姓名);
(8)符合優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還需要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兵需攜帶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9)《龍城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報考人員個人誠信承諾書》一份,簽名必須手填。
3.報名費用: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遼價函〔2014〕4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報名費100元/人,考生通過審核報名成功后,現場完成繳費。
4.考生于9月20日上午9:00-11:00攜帶有效證件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5.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員需自行下載《龍城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報考人員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隨時發現隨時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和題型: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總分的80%)及公安工作基礎知識(≤筆試總分的20%)。筆試一套試卷,均為客觀題型,滿分100分。
3.筆試成績在龍城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布。
4.考生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的次日反饋(一個工作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5.筆試紀律。考生參加筆試,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黑色中性筆、2B鉛筆和橡皮。教材、教輔資料、草紙、手機、平板、智能可穿戴設備、無線收發設備等一切有違紀嫌疑物品均禁止帶入考場。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筆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四)體能測評
筆試成績評定后,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體能測評人選。最后一名體能測評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均參加體能測評。根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具體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細則》執行。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測評項目和標準:
2.測評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測評方法為:受測者用站立式起跑,聽到發令后從S1線外起跑,當跑到S2線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塊隨即往回跑,跑到S1線前時交換木塊,再跑回S2交換另一木塊,最后持木塊沖出S1線,記錄跑完全程的時間。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時則進1。
注意事項:當受測者取放木塊時,腳不要越過S1和S2線。
(2)縱跳摸高
測評方法為:準備測試階段,受測者雙腳自然分開,呈站立姿勢。接到指令后,受測者屈腿半蹲,雙臂盡力后擺,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擺臂,雙腿同時發力,盡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時單手舉起觸摸固定的高度線或高度標識,觸摸到高度線或者高度標識的視為合格。測試不超過三次。
注意事項:(1)起跳時,受測者雙腿不能移動或有墊步動作;(2)受測者指甲不得超過指尖0.3厘米;(3)受測者徒手觸摸,不得帶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測者統一采用赤腳(可穿襪子)起跳。
體能測評時請穿著運動服、運動鞋;患有心腦血管、高血壓疾病及其他不宜參加體能測試情況人員禁止參加測試。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