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的統一部署,為做好西城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按照管理權限,西城區教育委員會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受理范圍
1.西城區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有效期內北京市西城區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注冊地在西城)在讀研究生以及西城區戶籍的在讀專升本學生;
4.西城區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5.持有由西城區公安分局簽發,在有效期限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6.已在本市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居住地在西城區的港澳臺居民;
7.所在地在西城區的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
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應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體檢機構體檢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本次認定步驟為“體檢--網上報名--現場辦理--配送證書”。
(二)具體步驟
第一步:體檢(已取得有效期內體檢證明的,無需再次體檢)
1.體檢時間:即日起至10月16日。
2.體檢方式
申請人可自行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預約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體檢機構名單、聯系方式詳見附件《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指定機構名單》。
3.體檢有效期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有效期為半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16日進行體檢的,在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有效。
第二步: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9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下午4:00。
2.報名網站: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www.jszg.edu.cn)。
3.報名入口: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
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認定報名。
4.網報時確認點應選擇“北京市西城區教育委員會教師
資格認定報名確認點”。
第三步:現場辦理
1.辦理時間:10月19日至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除外)。
2.辦理地點:北京市宣武青少年科學技術館(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137號),聯系電話:66560878。
3.攜帶材料:
(1)戶籍(居住)證明(原件和戶籍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復印件)、照片、體檢報告(要蓋有體檢機構專用章)。
(2)如在網上報名時系統顯示“待核驗”,現場辦理需攜帶學歷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上述材料具體要求見本公告“三、辦理中需上傳或攜帶的有關材料及注意事項”內容。
4.發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現場辦理通過的申請人,證書以配送方式發放。配送服務由北京郵政EMS提供,配送費用由申請人承擔。郵件包含一本《教師資格證書》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三)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四)重要注意事項
1.申請人填寫或上傳的各類信息務必要真實準確,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的,將無法完成本次教師資格認定。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三、辦理中需上傳或攜帶的有關材料及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現場辦理時需提交原件,其中:
(一)身份證
申請人需帶好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二)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標注姓名。
(三)戶籍(居住)證明
1.西城區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戶口簿》首頁、戶主頁與本人頁的復印件。
2.西城區集體戶口的,需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原件,提交本人戶籍頁復印件。
3.持有西城區有效期內居住證、已辦理電子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審核人員動態調取、展示電子居住證;或者提供由公安戶籍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證確認單》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可通過“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四)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
《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由體檢機構提供。申請人應聯系相應體檢機構獲取體檢證明。
(五)學歷認定材料
1.申請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但在報名時信息沒有比對的,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申請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8號金貿大廈C3座,客服電話:010-67410388)。
3.申請人持有軍隊院校學歷的,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請人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6.申請人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
http://zwfw.cscse.edu.cn/)。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的“預計畢業時間”已過期則還需要提交由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如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學籍證明(在讀證明)。證明中應包含入學時間、是否全日制、學制預計畢業時間等內容;原則上不能由二級學院等教學管理部門開具。
8.2015年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的任教學科,應當進行網上申報,并在現場受理時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全部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如成績單上沒有“教育實習”成績則還應當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
(六)其他認定材料
1.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比對不的應當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交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京部隊。
3.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期間領取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
四、咨詢方式
公告網站:西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s://www.bjxch.gov.cn/
咨詢電話:西城區教委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010-66560878
另:補換教師資格證的辦理時間與現場審核時間一致。
附件:見文章來源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docx
西 城 區 教 委 人 事 科
西城區教委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2023年9月25日
原標題:西城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936323.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