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按照北京市教委統一安排,順義區2023年下半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采取申請人網上報名、現場提交受理材料的方式進行。網報時間:9月27日至10月13日,現場受理時間: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3日,為做好順義區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北京市順義區受理范圍
受理范圍具體如下:
1.本區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本區有效期內北京市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本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本區戶籍的在讀專升本學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4.本區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簽發,在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6.已在本市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7.駐順義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
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應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體檢機構體檢合格。
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向順義區教育委員會提出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二、工作安排
(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流程
認定步驟為“體檢—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預約—現場確認—領取證書及認定結果相關材料”,具體詳見《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附件1)。
1.體檢安排
(1)體檢方式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10月16日,申請人可自行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預約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體檢機構、預約方式及體檢標準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名單及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附件2)。
(2)體檢有效期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有效期為半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16日進行體檢的,在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有效。
2.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9月27日9:00——10月13日16:00;
(2)報名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3)報名入口: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認定報名。
(4)網報時確認點選擇:
凡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請選擇“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國家統一考試)”;
2015年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的任教學科申請人,請選擇“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非國家統一考試)”;
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應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請選擇“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免試認定)”。
3.現場確認預約
順義區所有申請人必須在網報后登錄“順義教育”微信公眾號,預約現場確認時間。
預約時間:10月18日9:00——10月23日16:30;
預約方法:通過“順義教育”微信公眾號-政策發布,進入預約系統界面,按預約須知要求,準確填寫姓名、報名號,進行現場時間段確認預約。
4.現場受理
(1)受理日期: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3日(三天);
(2)受理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受理地址:順義區裕龍三街1號(順義區教育考試中心院內西側報告廳樓一層)。
5.發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
現場受理通過的申請人領取證書可選擇配送或自取,并在現場領取發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
選擇配送證書的,須在網報時準確填寫配送地址。配送服務由北京郵政EMS提供,配送費用由申請人自理。郵件包含一本《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未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內選擇配送證書服務,只能自取證書。
選擇自取證書的,應領取本認定機構的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根據通知或回執登錄“順義教育”微信公眾號預約取證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
(二)重要注意事項
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網上核驗及申請人現場受理時提交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經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
1.申請人在網報時,務必認真閱讀本認定機構的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和網上報名《注意事項》,在網報時填寫或上傳各類信息務必要真實準確,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的,將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區教委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3.網上報名需要填寫的“本人簡歷”,務必按時間順序從小學畢業后(初中)填起,填寫至填表之日止,含學習簡歷和工作簡歷,原則上不能間斷。
三、現場受理需提交的有關材料及注意事項
申請人網上現場確認預約后,按照預約時間和具體要求,及時到指定受理地點進行現場受理,現場受理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一)身份證
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提交代辦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二)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應注明申請人姓名和報名系統分配的8位報名號、申報資格種類、申報學科,并請攜帶已上傳的電子版原照片和裁剪版照片。
(三)戶籍證明、居住證明等
1.順義區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戶口簿》首頁、戶主頁與個人頁的復印件;
順義區集體戶口的,需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原件,提交本人戶籍頁復印件;
2.已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審核人員動態調取、展示電子居住證;或者提供由公安戶籍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證確認單》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可通過“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3.順義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無需提交戶籍或居住證明;
4.順義區戶籍,就讀于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或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和在讀專升本學生提供材料同第1項;
5.持有順義區有效期內港澳臺北京市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本區北京市港澳臺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居民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
(四)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
《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由體檢機構提供。申請人可聯系相應體檢機構獲取體檢證明。現場辦理時需提交《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版原件(結論須加蓋體檢機構公章)。
(五)學歷、學籍、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等證明材料
1.為方便申請人,在網報時系統會對申請人填寫的學歷信息(學籍信息)、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信息、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信息、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等進行信息比對。如果申請人的上述信息比對核驗通過,則無需在現場受理時再提交上述證明材料。但屬于下列情形的,應當在現場受理時出具相應材料:
(1)申請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但在報名時信息沒有比對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申請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8號金貿大廈C3座,咨詢電話:010-67410388);
(3)申請人持有軍隊院校學歷的,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申請人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咨詢電話:010-62677800);
(5)申請人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6)申請人持有中師、幼師或者其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和在讀專升本學生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提交下載打印的在已畢業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的“預計畢業時間”已過期則還需要提交由所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如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學籍證明(在讀證明)。證明中應包含入學時間、是否全日制、學制預計畢業時間等內容;原則上不能由二級學院等教學管理部門開具。
(8)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比對不的應當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2.2015年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的任教學科,應當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全部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如成績單上沒有“教育實習”成績則還應當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
(六)其他相關證明
1.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期間領取由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出具的核查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
2.駐順義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交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順義部隊。
(七)《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打印版一份
個人網報后,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無行政效力,僅限于信息核對用),核查各項信息是否正確、照片是否清晰、承諾書是否清晰有效,核對無誤后,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左上角標注“核對版”字樣,與申報材料一并上交。
四、關于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重發的辦法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補辦辦法
按《北京市辦理補發、換發、重發教師資格證書工作規定(試行)》和《北京市辦理補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工作規定(試行)》執行,內容及文件用表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首頁“證書服務”--“證書遺失補辦”欄--相關文件規定。
咨詢電話:北京市順義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010-69402966。
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docx.docx2.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名單及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docx
3.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docx.docx
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
2023年9月26日
原標題:北京市順義區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bjshy.gov.cn/web/gggs/tzgg/1405966/index.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