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考人員,請務必本人于2024年11月27日9:00-16:30前往房山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中心大廳(房山區政通路16號房山公安分局院內)領取準考證。未領取或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人員,不能參加筆試考試。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用于后續個人筆試成績的查詢。
二、筆試安排
(一)考試日期:2024年11月28日(周四)
(二)考試時間:上午9:0011:00
(三)考試科目:綜合能力測驗
(四)考試地點:北京開放大學房山分校(良鄉廣陽西路2號,原房山區成人教育中心),考試地點不提供停車位,請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考場及座位號:詳見準考證。
(六)可攜帶作答文具: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七)入場身份核對證件:準考證、身份證(或社保卡)。
(八)查詢成績:筆試結束后將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bjfsh.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工作安排。
三、考生須知
(一)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或社保卡)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或社保卡)放在桌面上,以備監考員查驗。不在規定座位應試,考試成績無效。相關證件不符、不齊者,須先到考務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核實身份后,方可進入考場。
(二)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開考后考生之間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四)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他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應關閉電源放到考場放包處。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五)試題本和答題卡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檢查試題本是否有印刷字跡不清、缺頁短碼、頁碼顛倒或者答題卡有臟污、折迭等問題,如發現問題,須舉手示意,請監考員判別、處理。
(六)考試開考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不在規定的位置填寫本人考試信息或做標記的,按違紀處理。
(七)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題本、答題卡及草稿紙,或為他人窺視提供便利。考后采用技術手段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成績無效。
(八)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題本、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收齊清點后,經監考員允許方可離開考場。
(九)考生不得將試題本、答題卡、草稿紙及相關考試信息帶出考場。
(十)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員的監督和檢查。
(十一)考試期間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010-81380054 19810268186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