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昌平區2023年下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依照《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受理范圍
1.昌平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有效期內北京市昌平區北京市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校址在昌平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在讀專升本學生;
4.昌平區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5.持有由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局簽發,在有效期限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6.已在本市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7. 駐京部隊地址在昌平區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
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應當取得并提供《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體檢機構體檢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認定步驟
認定步驟為“體檢—網上報名—現場辦理(無需預約,暫不開通網上辦理)—領取證書”,具體如下:
第一步:體檢
1.體檢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3日(以版體檢報告日期為準)
2.體檢方式
申請人自行選擇指定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在體檢機構名單里的任何一所單位體檢都可以。
體檢機構名單、聯系方式以及體檢標準詳見附件1:《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名單及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
3.體檢有效期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有效期為半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23日取得體檢報告的,在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有效。
第二步: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9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下午4:00。
2.報名網站: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3.報名入口:通過 “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認定報名。
4.網報時確認點應選擇“昌平區教育委員會2023年下半年報名確認點”。
第三步:現場辦理
1.辦理時間:10月19日至23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共三天。
2.辦理地點:北京市昌平區教師進修學校院內奮進樓三樓301、306(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35號) 注意:辦理地點不在昌平區教委和政務服務中心。
溫馨提示:按照以往經驗,一般第一天上午、每天開始時段辦理的人員較多,排隊等候時間稍長,其他時間相對人少一些,為防止人員聚集,減少您的等候時間,請您合理安排辦理時間。
(二)申請教師資格流程
詳見《附件2.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三)重要注意事項
1.申請人填寫或上傳的各類信息務必要真實準確,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的,將無法完成本次教師資格認定。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三、現場辦理需要攜帶的有關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受理教師資格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1.身份證
本人辦理,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并提交代辦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2.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照片底色為白色,注意必須與本人網報時上傳的照片完全一致、必須為照相館正規拍攝的標準證件照,任何自拍、藝術照、側身照等均不合格,照片背面應注明申請人姓名、學段、學科。
3.戶籍證明、居住證明等
(1)昌平區戶籍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
(2)昌平區集體戶口的,需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應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原件。
(3)持有昌平區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應提供《北京市居住證》。
已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審核人員動態調取、展示電子居住證;或者提供由公安戶籍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證確認單》原件,提交復印件。居住證中地址應為昌平區。
(4)校址在昌平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無需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
(5)持有昌平區有效期內港澳臺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本區港澳臺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居民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供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
(6)駐京部隊地址在昌平區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昌平區部隊。
4.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
《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由體檢機構提供。申請人可聯系相應體檢機構獲取體檢證明。
特別提醒: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有效期為半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23日取得體檢報告,現場辦理時必須提供《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版并加蓋體檢機構紅色公章的原件。
5.學歷、學籍、普通話水平測試等其他材料
為方便申請人,在網報時系統會對申請人填寫的學歷信息、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信息、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等進行信息比對。如果申請人的上述信息比對核驗通過,則無需在現場受理時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但屬于下列情形的,應當在現場受理時出具相應材料:
(1)申請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但在報名時信息沒有比對的,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申請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8號金貿大廈C3座,客服電話:010-67410388)。
(3)申請人持有軍隊院校學歷的,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申請人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請人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的“預計畢業時間”已過期則還需要提交由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如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學籍證明(在讀證明)。證明中應包含入學時間、是否全日制、學制預計畢業時間等內容;原則上不能由二級學院等教學管理部門開具。
(7)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比對不的應當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8)駐昌平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交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昌平區的部隊。
(9)2015年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的任教學科,現場受理時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全部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如成績單上沒有“教育實習”成績則還應當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
(10)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期間領取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
(二)注意事項
1. 同一申請人不能在一年內同時或先后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含異地)。
2. 受理補辦、換發、重發教師資格證書時間、地點與認定現場受理時間、地點相同,辦理程序及提交材料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證網站中“證書遺失與補辦”欄目,提前下載相關表格,辦理相關手續。
3.因場地有限,受理地點不提供停車位,不能停車。請合理安排好出行方式。
4.可通過以下方式了解公告詳情和動態:
(1)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頁面--專題中心---教育---通知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shms/jy/index.html (以本次認定公告為準)
(2)“昌平區教師發展中心”微信公眾號
5.昌平區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80128099(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昌平區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昌平區教師發展中心
2023年9月25日
原標題:昌平區2023年下半年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bjchp.gov.cn/cpqzf/315734/tzgg27/cp5726594/index.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