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公安、消防、環保、安監、應急管理局、職業安全衛生部門事務的應對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環保管理和監督工作。
3、負責組織公司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法》、《環保法》、安全技術、勞動防護等安全環保方面法規的學習、培訓、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4、負責組織各部門制定、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和其他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5、負責制定安全大檢查的方案并組織開展,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環保的“三同時”工作,暨安評、環評的辦理、驗收工作。
7、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并對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附件進行安全檢查,并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的證件辦理工作。
8、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任職要求:
任職條件:
1、持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
2、熟悉ISO14001和ISO45001兩大管理體系
3、有政府相關部分對接經驗優先(安監、消防、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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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建筑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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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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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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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大道88號